一、全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廉洁自律,服从服务于学院工作大局,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处室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处室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个人对集体决定的事情,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执行集体决定,也不得在公众场合发表不同言论。
三、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和报告工作,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独立解决,解决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四、全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处领导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履行职责,爱岗敬业,工作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力求做到最好。
五、全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
六、待人接物要做到文明礼貌,对来我处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谦和;遇事冷静耐心,能办的事情不推诿,不能办的事情要向经办人说明原因,解释清楚。
七、全处工作人员要团结协作、互相配合、互相促进,营造和谐工作环境;要积极参加学院和处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人员要衣着整齐大方,举止端庄,精神饱满,做文明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