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王继征 时间:2016-04-24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湖南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一师党字[2016]19号)文件精神,经部门研究决定,在本处室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是指一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以及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和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科室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师生身边、损害师生利益、师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涉及招标采购、门面租赁、房屋分配、设备维修等领域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处室经费等问题;

3.违规招标,违规出租出借,超标准、超范围配置办公设备、设施等问题;

4.在招标采购、设备验收、资产处置过程中违规收取报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经营性门面租金、国有资产处置费用、公有住房出租租金的收取是否及时、全额上交学校财务,是否存在截留私分的问题;

6.在招标采购、门面租赁、房屋分配、设备维修等本职工作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4月下旬)

1.成立机构。处室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周大庆任组长,杨建良任副组长,王继征担任纪检委员和处室全体人员组成。

2.制定方案。处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备案。

3.宣传动员。召开全处室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组织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对教育系统近年来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警示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让处室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知道什么不能为、不能办。

(二)清理核查(4月下旬—5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集体资产和部门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自纠。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处室各科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对本科室在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规范工作程序、行为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冒领专项资金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招标、违规招租和违规分配公有住房等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及欺压群众等行为。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确定一批项目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6月1日前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三)督查问责(6月—7月)

1.重点督办。对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迅速有效的查办。

2.全面检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8月—10月)

1.全面总结、整章建制。处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整理归档、迎接检查。将本次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材料等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档,并做好迎接学校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检查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立“处室负总责、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关键作用和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执纪作用,加强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学校纪委等机制。

(二)实行层层压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处室负责,各科室分口把关的办法进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室领导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处室全体人员共同参与,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

(三)实行快查快结。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简易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对涉及部门非党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学校纪检查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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