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端午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王继征 时间:2017-05-29 点击数:
处室全体工作人员:
“端午”将至,节日不正之风往往易发多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正风肃纪,特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各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和言论;二、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四、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五、严禁违规操办婚庆等事宜;六、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业务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七、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
全处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落实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处室领导干部要严格约束自己,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支部纪委委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知止、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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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7日